调整后的分时电价对企业用电成本的影响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2025年4月25日发布的通知,主要内容是优化工商业分时电价结构,以促进新能源消纳、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并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具体如下:

一、扩大执行范围:除国家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外,所有执行工商业电价的用户都要执行分时电价。不过,全体商业用户、100千伏安以下的工业用户以及公用水厂等特定用户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执行。同时,鼓励用户通过配置储能装置等方式优化用电时段,降低成本。

二、调整时段设置:

一般工商业用户:夏冬两季(6-8月、12月-次年2月),尖峰时段为7-8月的14:00-15:00、19:30-21:30和12月-次年1月的18:00-20:00(仅315千伏安及以上工业用电执行),峰段是14:00-22:00,平段为6:00-11:00、13:00-14:00、22:00-24:00,谷段为0:00-6:00、11:00-13:00。春秋两季(3-5月、9-11月),峰段是15:00-22:00,平段为6:00-10:00、14:00-15:00、22:00-次日2:00,谷段为2:00-6:00、10:00-14:00。春节、“五一”、国庆节期间,315千伏安及以上工业用电有深谷时段,为10:00-14:00。

电热锅炉(蓄冰制冷)用电(非工业用户):夏冬两季平段为6:00-11:00、13:00-24:00,谷段为0:00-6:00、11:00-13:00;春秋两季平段为6:00-10:00、14:00-次日2:00,谷段为2:00-6:00、10:00-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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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租赁设施用电:租赁区集中式充换电设施,有产权单位证明且物理隔离,可在产权户下设独立受电点,2030 年前免需量(容量)电费。
  2. 市场交易与车网互动:鼓励运营商聚合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具备反向放电能力的运营单位可参与车网互动,2026 年底前,夏冬尖峰时段按当月电网代理工商业尖峰电价结算,其他时段按 0.391 元 / 千瓦时结算 。

 

调整后的分时电价对企业用电成本的影响程度,主要取决于企业用电时段的调整能力及政策适用类型。以下从政策核心规则、成本影响逻辑及典型场景举例三方面展开说明:

一、政策核心规则:电价浮动比例与成本影响的直接关联

1.峰谷电价浮动幅度加大 

 ◇ 以用户购电价格为平段基准,峰段电价上浮、谷段电价下浮,具体比例如下:  

用户类型

峰段上浮比例

谷段下浮比例

尖峰 / 深谷额外浮动(315 千伏安及以上工业)

两部制用户

80%  

65% 

尖峰时段在峰段基础上再上浮20% 

单一制100千伏安及以上

70% 

65% 

深谷时段在谷段基础上再下浮20%  

单一制100千伏安以下 

60% 

65% 

--

 ◇ 举例:若平段电价为0.5元/千瓦时,两部制用户峰段电价为0.5×(1+80%)=0.9元/千瓦时,谷段电价为0.5×(1-65%)=0.175元/千瓦时,峰谷价差达0.725元/千瓦时。

  1. 时段设置优化:新增午间谷段,鼓励错峰 

 ◇ 夏冬两季(6-8月、12月-次年2月)谷段包括午间11:00-13:00,春秋季谷段包括10:00-14:00,企业若在这些时段增加用电,可享受低价电。

二、成本影响逻辑:用电结构决定节省/增加幅度

1.成本降低的核心条件:谷段用电占比提升 

 ◇ 若企业通过储能、生产排班调整等方式,将峰段用电转移至谷段,节省电费=(峰段用电量×峰谷价差)。  

 ◇ 案例:某两部制工业企业月用电量10万度,原峰段用电占比60%、谷段占比20%,调整后峰段占比降至40%、谷段升至40%:  

 调整前峰段电费:10万×60%×0.9=5.4万元,谷段电费:10万×20%×0.175=0.35万元,总电费约5.75万元。  

 调整后峰段电费:10万×40%×0.9=3.6万元,谷段电费:10万×40%×0.175=0.7万元,总电费约4.3万元。  

 每月节省电费:5.75万-4.3万=1.45万元,降幅约25%。

  1. 成本增加的风险:峰段(尤其是尖峰)用电未调整 

 ◇ 若企业无法错峰,仍集中在峰段(尤其是尖峰时段,如7-8月14:00-15:00)用电,成本可能上升。  

 ◇ 案例:315千伏安以上工业企业在尖峰时段用电,电价=平段×(1+80%+20%)=平段×2倍,若尖峰用电占比10%,则每度电成本是谷段的约11.4倍(2÷0.175≈11.4)。

三、不同类型企业的影响差异

1. 高灵活调峰企业(如商业、服务业) 

 ◇ 可通过调整营业时间、配置蓄冷设备等,将用电集中在谷段(如夜间、午间),成本降低幅度可达15%-30%。  

 ◇ 例:商场若将空调蓄冷设备在午间谷段(11:00-13:00)运行,可享受谷段电价,减少峰段空调用电负荷。

2. 生产流程固定的工业企业(如连续生产型) 

调峰能力较弱,若峰段用电占比高,成本可能小幅上升,但可通过“谷段储能+峰段释能”降低影响(如配置储能,谷段充电、峰段放电)。

  1. 电动汽车充换电企业 

鼓励在晚间谷段(0:00-6:00)和午间谷段充电,谷段电价下浮65%,若全部在谷段充电,电费成本可降至平段的35%。此外,反向放电(如尖峰时段向电网售电)可按尖峰电价结算,增加收益。

四、降低成本的关键建议

1.优化用电时段:通过储能装置、错峰生产等,将非必要用电移至谷段(如夜间、午间),避免尖峰时段用电。  

2.申请合适电价类型:100千伏安以下工业用户和商业用户可选择季节性分时时段或全年春秋季时段,灵活匹配用电习惯。  

3.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签订分时段交易合同,利用市场价格信号进一步降低成本(如现货市场运行后,峰谷价差可能更大)。  

五、总结

调整后的分时电价通过“拉大峰谷价差、增设谷段时段”引导企业错峰用电,对具备调峰能力的企业,电费成本可显著降低(降幅可达15%以上);对调峰能力弱的企业,需关注峰段用电成本上升风险,但可通过技术改造(如储能)逐步优化。政策整体导向是推动企业与新能源发电适配,长期看有利于降低全社会用电成本。